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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自制药并非“三无产品”,南京儿童医院回应质疑

医院自制药并非“三无产品”,南京儿童医院回应质疑

近年来,关于医院自制药是否为“三无产品”的讨论时常引发公众关注。对此,南京儿童医院相关负责人近日作出明确回应,澄清了公众对医院自制剂的误解,并强调了其合法性与安全性。

医院自制药并非“三无产品”。根据我国《药品管理法》和相关法规,医院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,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在医疗机构内配制和使用的药品。南京儿童医院的自制药均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,包括药品名称、成分、适应症、用法用量等信息的备案,并接受定期监督检查。这些制剂具备明确的“药品批准文号”或备案号,生产和使用均在规范框架内进行,因此不属无生产许可证、无批准文号、无质量标准的“三无”范畴。

医院自制药在临床实践中具有独特优势。南京儿童医院指出,许多自制药是医院根据多年临床经验研发的,针对儿童常见病、多发病,如皮肤科、呼吸科等领域,具有针对性强、副作用小、价格实惠的特点。例如,该院自制的湿疹膏、咳嗽合剂等,因疗效显著而深受家长信赖。这些制剂在满足患儿个性化治疗需求的同时,也弥补了市售药品的不足。

公众对医院自制药的质疑往往源于信息不对称。部分患者或家属因不了解审批流程,误以为自制药缺乏监管。南京儿童医院强调,医院制剂的生产必须符合GMP(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)标准,并定期接受药监部门的抽检。医院会通过官方网站、宣传册等渠道公开制剂信息,提升透明度。

针对安全问题,南京儿童医院表示,医院自制药在配制过程中严格把控原料质量,并开展稳定性试验和不良反应监测。一旦发现问题,会立即启动召回和整改机制。同时,医院呼吁患者在使用自制药时,务必遵医嘱,避免自行购买或滥用。

医院自制药是合法、安全的医药产品,在特定医疗场景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南京儿童医院的回应有助于消除公众疑虑,促进合理用药。未来,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,与患者建立信任,共同推动医疗服务的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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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0-20 16:25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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